TIME:2022-02-23来源于:南京市博物总馆
南京市博物总馆(以下简称“总馆”)2022年度科研课题指南经征求意见及学术委员会讨论,现进行公告发布,自发布之日起受理课题申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科研课题应紧紧围绕总馆的重点工作、重要前景应用及实际需求,同时具备创新性、应用性和指导性。
二、科研课题面向总馆各部门、各馆所,公平竞争,择优立项,确保重点。总馆学术委员会负责课题的审议、验收工作。科研课题结项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。
三、申报课题须具备以下条件。
1.课题申请人应具有中级(含)以上专业技术职务;不具备此项条件者,须有两名同专业的副高级(含)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书面推荐。
2.课题选题参考附件1(选题方向指南),以文博工作热点,新技术、新领域和新方向,结合场馆特色,解决实际问题为主。鼓励多家单位联合申报,每项课题只能确定一名申请人。文博系统人员与其他系统人员合作申报课题的,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应由文博系统人员担任。
3.课题申请人应具备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、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。课题申请人每次只能承担一项课题,所从事的课题尚未结项者,原则上不得申报新课题。
四、本年度科研课题将按照课题申报、立项审核、公示公布、签订合同、结项评审程序实施。本通知及课题申报所需材料同时在总馆网站上发布,申报者可直接上网查询和下载。具体安排如下:
1.课题申报。填写报送附件3(申请书),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7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
2.立项审核。总馆学术委员会召开立项评审会,完成申报课题项目的立项审核批准、经费资助及建议。
3.公示公布。根据立项审核意见择优立项,具体评审结果将在总馆网站上公示,公示期5天。
4.签订合同。立项课题申请人签订《南京市博物总馆课题立项合同书》。
5.结项评审。课题申请人应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课题,同时提交4000字左右未发表的课题论文一篇、不少于10000字的结项报告、结项汇报PPT,由总馆学术委员会进行结项评审。
五、课题档案提交。课题通过结项评审后两周内,课题申请人提交课题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、图表、数据、声像等各种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的电子版。
六、课题经费实行预算总额控制,资助金额由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。课题经费的使用范围按课题申请书所列项目要求执行。鼓励课题申请人自筹经费。
附件:1.南京市博物总馆2022年度课题选题方向指南
2.课题结项评审补充说明
3.南京市博物总馆科研课题申请书
南京市博物总馆
2022年2月18日
联 系 人:萧雅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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